利用條件・注意事項

使用轉送服務前請務必詳閱。*2013年8月6日 修改

不受理以「銀行・郵局匯款」、「便利商店付款」、「貨到付款」方式結帳的訂單。

住址欄中未標明轉送號碼(以JT起始之號碼)的商品無法代收,敬請留意。

最長為使用轉送服務的客人免費保管包裹180天。超過180天後,默認客人自動放棄包裹所有權及其他與包裹相關的執行權利。且在超過180天的情形下,本公司有權依據判斷隨時對包裹實行廢棄、處理及轉賣。

不符合規定尺寸商品的發送,收取實際運費以及2,000日圓(1個訂單)的手續費。(此時運費一覽表的運費將不適用)

將商品退回至日本原購買商家或轉寄其它日本國內地址時,將收取日本國內的實際運費以及手續費300日圓/一個包裹。(快速處理: 500日圓)

含鋰電池商品無法發往以下國家。
法國﹑德國﹑義大利﹑蒙古﹑馬爾他﹑索馬利亞﹑梵蒂岡﹑聖馬利諾
※今後仍可能有所變動、詳細請與欲寄送國家確認。

當寄送含有鋰電池之商品時,單件包裹之寄送上限為2台。3台以上將無法寄送,敬請知悉。若有不符合寄送規定而需要進行包裹之分裝,需另收取手續費及材料費。另外也請特別留意,無法裝入主機中的鋰電池單體無法寄送。

本服務可能會依情況選擇不同寄送方式,如遇此狀況仍舊以所選擇之寄送方法費用來計算。